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08-08-11 00:57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都属经营性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8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发生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礼贵、李进一、程昆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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