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08-08-09 17:07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聘任郑钟南担任总经理》、《聘任郑汉武担任副总经理》、《聘任曾钦武担任副总经理》、《聘任陈琼辉担任副总经理》、《聘任李先飞担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郑钟南先生、郑汉武先生、曾钦武先生和陈琼辉女士、李先飞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许守泽
何文标
谢继奕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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