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08-08-26 15:03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根据《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吧〕(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进行自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十三次分红。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8年8月25日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71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8月28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 8月2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8年8月28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9月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8月2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8月2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8年9月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本基金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本基金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8年8月2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免长途费客户服务热线: 400-889-8899。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nffund.com。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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