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光大银行签署仓单质押协议
2008-07-17 07:38  中国证券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本报记者 胡东林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专用质押业务正稳步向前推进,继日前与深圳发展银行通道首次开通后,昨天大商所与中国光大银行在大连签署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协议》。


  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随着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不断深化,期货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正是在这种联系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业务创新—仓单质押,它满足了期货投资者对于资金的要求,也丰富了银行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内容,有利于银行业与期货业的合作双赢。对于银行来说,标准仓单具有安全性强、标准化程度高、监管便利、质押物变现力强等特点。以大商所为例,今年上半年大商所共办理仓单充抵保证金业务470笔,价值接近50亿元。这些办理仓单冲抵业务的客户,都有着较强融资需求,但在交易所无法获得现金融资。因此,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银行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市场中有着强烈的客户需求。他希望双方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仓单质押业务发展,为银期合作向纵深化发展打下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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