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2008-07-28 14:34  证券时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 ]28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琼证监发[2007]48 号)的要求,公司于2007 年4 月~9 月对公司的治理状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公告了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其后,公司根据整改计划、海南证监局提出的整改提高建议进行了整改,并于2007 年10 月30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公司治理状况经过2007 年的自查及整改后,治理现状基本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以及海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琼证监发[2008]130 号)的有关要求,将公司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整改的具体措施
1、全面修订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先后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及内控治理机制,公司于
2007 年6 月,分别修订了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印章管理规定、审计管理制度等。
2、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运作、决策水平。
公司于2007 年10 月29 日召开公司200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议;并于同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
目前,各专门委员会按各自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高管年度薪酬审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修订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选举董、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于2007 年10 月29 日召开公司200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公司在选举董、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公司治理的持续推进
公司较为完善的治理机制为公司规范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今后将在此基础上加强公司治理工作的持续改进,继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证监局的要求,开展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等方面的自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2、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健全公司包括监督约束机制、激励考核机制等,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和稳定的发展。
3、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的管理和执行效力,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4、继续强化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运作和决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5、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公司将于公司将于2008 年8 月底前完成上述管理制度的制订工作。
6、进一步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增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增加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等条款。公司将于2008 年8 月底前完成上述信息披露制度的修订工作。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通过自身的自查自纠,梳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提升公司质量,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〇〇 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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